同類文章排行
- 1561530135
-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是什么
- CEC 008-2016 綠色供應鏈評價技術規范 復印機、打印機、傳真機以及多功能一體機
- 關于調整公布第二十一期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
- 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和中國環境保護產品認證的區別
- 買家具認準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
- 水性涂料環境標志產品認證實施規則
- 怎么申請十環認證
最新資訊文章
您的瀏覽歷史

水性涂料環境標志產品認證實施規則
1、目的
本規則適用于室內裝飾裝修用溶劑型木器涂料類環境標志產品認證
2、認證模式
按:“工廠檢查+抽樣檢驗+獲證后監督”模式進行;認證的基本環境包括:
a、認證的認證
b、工廠檢查
c、產品抽樣
d、認證的結果評價與批準
e、獲證后的監督(包括非例行檢查、市場抽樣等)
f、證書到期再認證
3、認證產品范圍
適用于室內裝飾裝修用溶劑型木器涂料(硝基類、聚氨酯類、醇酸類)
4、申請資料
4.1、申請文件
申請書、產品差異描述、保障措施指南對照表(或文件)。
4.2、申請材料
A、認證委托人、生產者、生產企業的營業執照、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
B、生產者持有的商標證明文件復印件
C、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或CCC證書復印件
D、當認證委托人、生產者不同時,需提認證委托人與生產者的委托關系
證明材料
E、環保守法資料
F、其他申請書附錄所要求的資料。
5、產品檢測
5.1樣品
5.1.1抽樣原則
初次和再認證企業的抽樣按申請的認證單元,每一個單元至少抽取一個樣品,選取風險大的型號產品(如:產品的環境性能(VOC和重金屬)、產品的產量):年度監督檢查時,必須抽取樣品,且在兩次監督年度中要覆蓋所有申請認證的產品單元;增項(新產品、新現場》必須抽樣;監督加增項時,原有認證單元內的增項產品抽樣可替代原認證單元的產品
5.1.2抽樣量
樣品一式兩份分別用于檢驗和留樣主漆500g,各施工組分按配比對應執行,應明確各施工組分的型號及配比抽樣基數中主漆不能低于500kg:生產日期為現場檢查時,近3個月內產品。
5.1.3樣品處置
現場抽取的樣品應使用清潔的金屬容器密封包裝,并在3日內寄出
5.2試驗要求
5.2.1依據標準
《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室內裝飾裝修用溶劑型木器涂料》(HJ/I4142007)。
5.2.2試驗項目及要求
試驗項目為HJ/T414-2007中的規定的所有適用的檢測項目
5.2.3檢驗時限
試驗時間一般為10個工作日,從收到樣品和檢測費用起計算
5.2.4判定
按照HJ/T414-2007進行判定。如果符合標準的要求,則判定該樣品合格否則為不合格。不符合HJ/T414-2007要求時,由CEC通知申請人,并允許申請人有效整改后由CEC重新安排抽樣檢測注:監督企業整改后檢測仍不合格則終止認證相關認證產品單元內產品,申請人也可主動終止申請。
5.2.5試驗報告
檢測機構按規定格式出具試驗報告,負責向CEC提供試驗報告。
更多詳情請致電萬德誠環??萍加邢薰?;咨詢熱線400-096-9366